








广东惠州惠阳镇隆对252-001-11精(蒸)馏残渣若误将其与普通生活垃圾混合丢弃危害
在广东惠州惠阳镇隆,若将代码为252-001-11的精(蒸)馏残渣这类危险废物与普通生活垃圾混合丢弃,不仅触犯了法律,还会面临严厉的处罚。下面这个表格清晰地列出了主要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责任类别 | 主要处罚与后果 | 法律依据 |
行政责任 | 责令改正、罚款;逾期不改按日计罚;吊销许可证;对责任人行政拘留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2条等 |
刑事责任 | 构成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刑期更长;单位犯罪对单位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判罚 | 《刑法》第338条、《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民事责任 | 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用、损害评估费用;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包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环境保护法》第58条等 |
执行风险 | 被责令限期整改;危险废物被强制代处置,费用由产废单位承担;查封、扣押设施设备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精(蒸)馏残渣与法规依据
精(蒸)馏残渣 (252-001-11):主要来源于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医药制造、有机化工等行业。这类残渣通常含有毒有害物质,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等危险特性,若与生活垃圾混合,极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甚至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
危险废物名录与管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此类残渣已被明确列为危险废物-1。这意味着从其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到处置的全过程,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特殊管理规定,严禁与普通生活垃圾混合。
法律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明确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和处置-3。这是一条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面临的法律责任详解
一旦被发现将252-001-11精(蒸)馏残渣混入生活垃圾,涉事企业及相关人员将面临以下全面而严厉的法律追究:
行政处罚(Zui常见的即时惩罚)
高额罚款:例如,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因其危险废物处理事宜受到监管关注-5。罚款金额动辄数十万至数百万元。
按日计罚:如果违法行为持续,或者收到责令整改后逾期未改,罚款将按日连续计罚,上不封顶。
人身罚则:除了罚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行政拘留。
资格剥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吊销排污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甚至被责令停业或关闭。
刑事制裁(构成犯罪的严重后果)
如果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例如将252-001-11残渣混入生活垃圾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很可能构成《刑法》第338条的"污染环境罪"。
对个人: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0。
对单位: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10。
民事赔偿(为环境损害"买单")
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巨额赔偿:需承担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用、监测检测费用、损害鉴定评估费用等。例如,在袁某勤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中,行为人被判承担数千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10。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承担上述修复和赔偿费用。
强制执行与后续监管
强制措施:生态环境部门有权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代履行:如果企业不具备处置能力或不按要求处置,监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所有费用由违法企业承担。
惠州及镇隆的特殊监管要求
惠州市及其下辖的镇隆镇,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有具体和严格的要求:
全过程责任:根据《惠州市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产废单位(包括镇隆的企业)必须建立并落实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3。
管理台账与申报:必须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并按规定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申报登记-3。
规范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并设置规范标识-3。
合法转移与处置:
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核实受托方资质和能力,依法签订合同。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如252-001-11残渣)必须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5。
严厉打击与高压态势:惠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包括其对镇隆的监管,持续保持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一旦发现重拳出击,严肃查处-9。
合规建议
在惠州惠阳镇隆,将252-001-11精(蒸)馏残渣这类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是性质非常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必然会面临法律的严惩。企业和个人务必时刻绷紧守法这根弦。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