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惠州博罗县900-006-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危废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详解
引言
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辖区内涉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的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代码为900-006-09的“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被明确列为危险废物(简称“危废”),具有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为有效规范企业危废管理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对产废单位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本文将围绕博罗县辖区内涉及900-006-09类危废的产废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详细阐述其在危废管理中的法定主体责任、管理流程、法律责任及合规建议,帮助企业全面理解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升危废管理能力和水平。
900-006-09类危险废物的定义与来源
2.1 定义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900-006-09类危险废物是指:
“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该类危废通常含有矿物油、金属碎屑、乳化剂、添加剂等成分,具有一定的毒性、可燃性及污染性。
2.2 主要来源行业
金属加工行业(如五金、模具、机械制造等)
汽车零部件制造
电子电器制造
精密仪器加工
铸造、锻造企业等
2.3 博罗县企业现状
博罗县作为珠三角制造业重镇,聚集了大量中小型金属加工企业。据统计,博罗县每年产生900-006-09类危废的企业超过300家,年产生量达数千吨,是危废监管的重点对象。
产废单位的法定主体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900-006-09类危废的产废单位(企业)应承担以下法定主体责任:
责任类别 | 主体责任内容 |
1. 申报登记责任 | 按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 |
2. 贮存管理责任 | 建设符合标准的危废贮存设施,设置标识,分类存放,防止污染扩散 |
3. 转移处置责任 | 依法委托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 |
4. 管理台账责任 | 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信息 |
5. 应急管理责任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 |
6. 培训教育责任 | 组织员工开展危废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应急能力 |
7. 信息公开责任 | 按规定公开危废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8. 自查整改责任 | 定期开展危废管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
产废单位危废管理流程详解
4.1 危废产生环节
产生来源:机械加工过程中切削油/液与水混合产生的乳化液、废液等。
管理要点:
明确危废种类和数量
设置专用收集容器,不得混入一般废物
标注危废标签,注明废物名称、类别、产生日期等
4.2 危废贮存环节
贮存设施要求:
专用危废贮存场所,地面防渗、防漏、防雨
分类分区存放,设置警示标识
配备消防设施和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管理要点:
不得超期贮存(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定期检查贮存设施,确保无泄漏、无污染
4.3 危废转移环节
转移要求:
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置
签订转移合同,明确处置责任
使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电子联单申报
管理要点:
严格执行“一车一单、一物一码”制度
确保转移过程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4.4 危废处置环节
处置方式:
交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物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不得自行非法处置、倾倒或出售给无资质单位
管理要点:
索取处置单位出具的处置证明材料
定期核查处置单位的处理情况和合规性

企业危废管理常见问题与风险分析
问题类型 | 表现形式 | 风险隐患 |
1. 未依法申报 | 未在平台申报危废信息 | 被认定为违法,面临行政处罚 |
2. 贮存不规范 | 贮存设施无防渗措施、无标识 | 环境污染、被责令整改 |
3. 转移不合规 | 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理 | 涉嫌非法处置危废,构成犯罪 |
4. 台账不完整 | 未建立管理台账或记录不全 | 无法溯源,被责令整改 |
5. 应急预案缺失 | 未制定应急预案或未演练 | 发生事故无法及时应对 |
6. 培训不到位 | 员工不了解危废管理要求 | 操作不当引发事故或违法风险 |
7. 信息不公开 | 未公开危废管理信息 | 被监管部门通报,影响企业形象 |
企业合规管理建议
6.1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废转移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
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责任到人、可追溯的管理体系
6.2 加强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培训课程
内部开展危废识别、分类、应急处理等实操培训
6.3 提升设施硬件水平
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专用贮存场所
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全过程可视化管理
6.4 推进信息化管理
利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电子联单、在线申报、数据查询等功能
建立企业内部危废管理系统,实现台账电子化、流程标准化
6.5 选择合规处置单位
定期核查合作单位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处置范围等
留存转移联单、处置凭证、发票等资料,确保合规可追溯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规,对违反危废管理规定的产废单位,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包括:
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 处罚措施 |
未依法申报危废 | 《固废法》第112条 | 处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擅自倾倒、堆放危废 | 《固废法》第112条 | 处所需处置费用3-5倍罚款,不足20万按20万计算 |
未经许可转移危废 | 《固废法》第112条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台账 | 《固废法》第114条 | 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 |
拒不改正违法行为 | 《固废法》第120条 | 可责令停业、关闭,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危废管理已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罗县涉及900-006-09类危废的企业,作为产废单位,必须切实履行法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危废的申报、贮存、转移和处置工作,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作为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也应加强宣传引导、技术指导和执法监督,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向“主动管理”转变,共同营造绿色、安全、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