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准鉴别 规范分类 —— 惠州 071-001-08 废矿物油类废物合规管理实操指南
广东惠州作为华南地区石油化工产业重镇,依托大亚湾石化区、潼湖生态智慧区等产业载体,石油开采与加工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在石油开采和联合站贮存环节产生的 071-001-08 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因其含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若鉴别分类失当,极易造成土壤污染、地下水渗漏等环境风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定义,071-001-08 废物明确属于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具有毒性(T)和易燃性(I)双重危险特性。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执法数据显示,辖区内石油开采相关企业的环境违法案件中,41% 与该类废物鉴别不规范、分类错误直接相关。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惠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本文从废物本质界定、危险特性鉴别标准、规范分类体系、本地实操流程、案例解析等维度,系统构建 071-001-08 废物的合规管理框架,为惠州相关企业提供可落地的操作指南,助力 “无废城市” 建设与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071-001-08 废物的本质界定与产废特性
(一)废物代码法定定义与核心属性
071-001-08 废物的代码编码遵循《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统一规则,其核心属性可拆解为三个维度:
行业来源:第 1-3 位代码 “071”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 “石油开采” 行业,涵盖原油开采、油田地面工程、联合站运营等相关活动;
废物来源:第 4-6 位代码 “001” 特指 “石油开采和联合站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和油脚”,区别于钻井环节产生的 071-002-08 废弃钻井泥浆;
类别属性:第 7-8 位代码 “08” 明确归属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核心危险特性为毒性(T)和易燃性(I),需按危险废物严格管理。
该类废物的本质是石油开采过程中,原油与水、泥沙、化学药剂等混合形成的黏稠状混合物,主要成分包括矿物油(占比 20%-60%)、悬浮颗粒物(泥沙、铁锈等)、添加剂残留(破乳剂、缓蚀剂等)及重金属(铅、镉、铬等),具有成分复杂、污染强度大、处理难度高的特点。
(二)惠州典型产废场景与形态特征
惠州 071-001-08 废物的产生集中于三大核心场景,不同场景的废物形态与污染物成分存在显著差异,直接影响后续鉴别与分类方案设计:
产废场景 | 物理形态 | 典型污染物成分 | 潜在环境风险 | 惠州分布区域 |
原油开采井场沉降 | 黑褐色黏稠油泥 | 石蜡、沥青质、苯系物、铅、汞 | 土壤黏附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扩散 | 惠州港周边油田、潼湖油田区块 |
联合站原油储罐底泥 | 半固态油渣混合物 | 多环芳烃(PAHs)、酚类、镍、钒 | 地下水渗漏污染、异味扰民 | 大亚湾石化区联合处理站 |
油水分离设施沉淀物 | 糊状混悬物 | 矿物油、表面活性剂、硫化物、铬 | 污水处理系统堵塞、二次污染 | 各油田采出水处理站 |
惠州部分企业存在 “跨类别混存” 问题,如将 071-001-08 储罐底泥与钻井环节产生的 071-002-08 废弃泥浆混合贮存,导致废物成分复杂化,增加鉴别难度与环境风险。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要求,此类混合废物需先进行物理分离,再分别开展鉴别工作。
(三)鉴别与分类的合规意义
准确鉴别与规范分类是 071-001-08 废物环境管理的核心前提,其合规意义体现在三个层面:
法律层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先完成危险特性鉴别,方可开展贮存、转移、处置等活动,未鉴别或鉴别不合格擅自处置将面临Zui高 100 万元罚款;
环境层面:该类废物中的多环芳烃、重金属等物质具有强致癌性和蓄积性,规范分类可避免不同污染物交叉污染,确保处置过程 “对症下药”,降低环境风险;
经济层面:精准分类可提高废物资源化利用效率,如高含油量的储罐底泥可通过蒸馏回收矿物油,而高泥沙含量的油泥可采用热解处理,避免因分类不当造成资源浪费。
071-001-08 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标准与技术规范
(一)鉴别核心依据与基本原则
071-001-08 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必须遵循 “法定标准 + 属地要求” 的双重框架,坚守四项核心原则:
名录优先原则:该类废物已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直接判定为危险废物,无需通过特性检测再确认,但需验证其危险特性是否与名录标注一致;
标准适配原则:鉴别检测必须采用国家统一标准,核心依据包括《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系列(GB5085.1~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
属地管理原则:惠州企业需委托在 “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备案的机构开展检测,报告需同步上传 “惠州市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 备案;
全程追溯原则:从采样到报告出具的全环节需留存完整记录,原始数据保存不少于 3 年,确保鉴别结果可复核、可追溯。
(二)核心危险特性检测项目与判定标准
根据 GB5085 系列标准,071-001-08 废物需重点检测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四大危险特性,其中毒性和易燃性为该类废物的核心特性,具体检测要求如下:
危险特性类别 | 必检项目 | 检测方法依据 | 国家判定限值 | 惠州执法重点关注 |
毒性(T) | 浸出毒性(重金属) | GB5085.3-2007 | 铅≤5mg/L、镉≤0.3mg/L、铬≤15mg/L | 多环芳烃(PAHs)总量是否超标 |
浸出毒性(有机物) | GB5085.3-2007 | 苯≤0.1mg/L、萘≤10mg/L | 苯并(a)芘是否超过 0.005mg/L | |
急性毒性初筛 | GB5085.2-2007 | LD₅₀≤500mg/kg(经口) | 小鼠急性毒性试验死亡率是否≥50% | |
易燃性(I) | 闪点 | GB5085.4-2007 | 闭杯闪点≤60℃ | 是否属于 “易燃液体废物”,需单独贮存 |
腐蚀性(C) | pH 值 | GB5085.1-2007 | pH≤2 或 pH≥12.5 | 采出水夹带的油泥是否含酸化剂残留 |
反应性(R) | 遇水反应性 | GB5085.5-2007 | 无剧烈反应、无有毒气体产生 | 是否含硫化物,遇酸是否释放硫化氢 |
注:惠州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中,额外要求增加 “矿物油含量” 检测(依据 HJ637-2018 红外光谱法),要求矿物油质量分数≥10%,若低于该标准需重新核定废物代码。
(三)标准化鉴别流程与操作要点
惠州企业开展 071-001-08 废物鉴别需严格遵循 “六步流程”,各环节操作规范直接影响鉴别结果的有效性:
鉴别委托与备案:企业需填写《危险废物鉴别委托单》,明确产废工艺、废物形态、产生量等信息,同步向惠州生态环境局提交《产废申报登记表》,完成委托备案;
现场勘查与方案设计:鉴别机构需联合企业环保专员开展现场勘查,核查产废节点、储存条件、是否混存等情况,制定针对性采样方案,勘查需有市固废管理科人员到场见证;
样品采集与保存:按 HJ298-2019 要求,产废量≤5 吨采集 5 个份样,5-25 吨采集 8 个份样,>25 吨采集 10 个份样,每个份样不少于 1kg;固态油泥用密封聚乙烯袋保存,半固态用棕色玻璃瓶保存,4℃冷藏运输,避免挥发损失;
实验室检测分析:检测机构需具备 CMA 认证及省级生态环境厅备案资质,重金属检测采用 ICP-MS 法(检出限≤0.001mg/kg),有机物采用 GC-MS 法,闪点采用闭杯闪点测定仪检测;
特性结果判定:对照 GB5085 系列标准限值,逐项判定危险特性,若单项指标超标即确认对应危险特性,需附超标物质溯源分析(原料或工艺来源);
报告编制与公开:鉴别报告需包含废物溯源、采样记录、检测数据、判定等核心内容,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公开后,同步报送惠州生态环境局存档。
(四)惠州本地鉴别机构推荐与资质要求
惠州企业选择鉴别机构时,需优先选择以下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避免因机构资质不符导致报告无效: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核心资质 | 服务优势 | 联系方式获取渠道 |
广东省惠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 政府机构 | CMA 认证、国家实验室认可 | 官方,检测结果认可度高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
广东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第三方机构 | CMA、CNAS 认证,省级备案 | 检测周期短(7-10 个工作日) | 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平台 |
惠州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第三方机构 | CMA 认证,本地深耕 10 年 | 熟悉惠州政策,可提供上门采样 | 惠州市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 |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惠州实验室) | 第三方机构 | CMA、CNAS 认证,跨区域服务 | 可同步提供处置方案咨询 | 企业官网或政务服务网 |

071-001-08 废物规范分类体系与实操要求
(一)分类核心依据与逻辑框架
071-001-08 废物的分类需遵循 “先按危险特性细分,再按处置导向分类” 的逻辑,核心依据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惠州市危险废物分类贮存管理细则》,分类框架如下:
一级分类:按核心危险特性细分,分为 “毒性主导型”“易燃性主导型”“复合特性型” 三类;
二级分类:按含油量高低分类,分为高含油类(矿物油含量≥30%)、中含油类(10%-30%)、低含油类(<10%);
三级分类:按污染物类型分类,分为重金属超标类、有机物超标类、综合污染类。
分类需全程记录在《危险废物分类台账》中,台账需包含分类依据、检测数据、分类日期、责任人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二)详细分类标准与处置导向
结合惠州产业实际与处置能力,071-001-08 废物的具体分类标准、判定依据及处置导向如下表所示:
分类层级 | 分类名称 | 判定依据 | 典型特征 | 惠州本地处置路径 |
一级分类 | 毒性主导型 | 浸出毒性指标超标,闪点>60℃ | 多环芳烃或重金属含量高,不易燃烧 | 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热解处置 |
易燃性主导型 | 闪点≤60℃,浸出毒性达标 | 矿物油含量高,易挥发燃烧 | 交由大亚湾石化区废油回收企业蒸馏再生 | |
复合特性型 | 浸出毒性超标且闪点≤60℃ | 兼具毒性和易燃性,风险等级高 | 送广东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 | |
二级分类 | 高含油类 | 矿物油含量≥30% | 黏稠状,油质感强 | 资源化回收矿物油,残渣无害化处置 |
中含油类 | 矿物油含量 10%-30% | 半固态,含较多泥沙 | 溶剂萃取回收油分后,污泥固化处置 | |
低含油类 | 矿物油含量<10% | 固态,泥沙含量高 | 水泥窑协同处置或安全填埋 | |
三级分类 | 重金属超标类 | 铅、镉、铬等浸出浓度超标 | 多来自油田化学药剂添加环节 | 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安全填埋 |
有机物超标类 | 苯、萘等有机物超标 | 多来自原油储罐底泥 | 焚烧处置破坏有机物结构 | |
综合污染类 | 重金属与有机物均超标 | 混存或工艺复杂导致 | 先预处理去除部分污染物,再焚烧处置 |
(三)与其他类似废物的区分边界
惠州企业常出现 071-001-08 与其他 HW08 类废物混淆的问题,需明确以下区分边界,避免分类错误:
与 071-002-08 的区分:后者是钻井泥浆产生的岩屑和废弃泥浆,含钻井化学药剂,不含储罐底泥成分;前者仅指开采和贮存环节的油泥油脚,两者代码不可混用;
与 251-001-08 的区分:后者是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中产生的油 / 水混合物,行业来源为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代码 251),与 “石油开采”(代码 071)明确区分;
与 900-200-08 的区分:后者是含油抹布、手套等固体废物,属于沾染类废物,而 071-001-08 是生产环节直接产生的油泥,形态和成分差异显著。
若无法明确区分,需委托鉴别机构进行成分比对分析,依据主要污染物类型和产生环节Zui终核定废物代码。
惠州本地合规管理要求与实操流程
(一)前期备案与申报流程
惠州企业产生 071-001-08 废物后,需按以下流程完成备案申报,未完成备案不得擅自处置:
产废申报:登录 “惠州市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申报登记表》,明确废物代码、产生量、产生环节、危险特性等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和环评文件;
鉴别委托:在平台选择备案的鉴别机构,提交委托申请,上传废物产生工艺说明和储存现状照片;
方案审核:惠州生态环境局固废管理科在 3 个工作日内审核鉴别方案,重点核查采样点位合理性和检测项目完整性;
结果备案:鉴别报告出具后 15 日内,在平台上传报告全文,系统自动生成《危险废物备案凭证》,企业需打印留存备查。
(二)贮存环节分类管理要求
根据《惠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2024-2026 年)》,071-001-08 废物的分类贮存需满足以下要求:
分区贮存:按一级分类结果设置独立贮存区域,毒性主导型、易燃性主导型、复合特性型废物之间需保持≥5 米安全距离,设置明显隔离标识;
容器要求:易燃性主导型废物需使用防爆密封储罐贮存,罐体标注 “易燃危险废物” 标识;固态油泥用耐腐蚀聚乙烯桶盛装,桶盖密封,防止渗漏;
场地要求:贮存区域需设置防渗层(采用 HDPE 膜或混凝土防渗)、导流沟和集液池,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污染扩散;配备灭火器、吸附棉等应急物资;
台账记录: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每日记录贮存数量、分类情况、温度湿度等信息,每周进行安全巡查并记录。
(三)转移与处置环节规范
转移联单管理:跨市转移需在 “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申请转移联单,提交鉴别报告、处置企业资质证明等材料,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转移;市内转移无需审批,但需通过平台填报转移联单,联单保存不少于 5 年;
运输要求:需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运输车辆需安装 GPS 定位装置和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易燃性废物运输车辆需符合防爆要求,运输路线需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区;
处置企业选择:需选择持有 HW08 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惠州本地合规处置企业包括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亚湾石化区废油回收中心等,企业可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查询Zui新资质名单;
应急管理:企业需将 071-001-08 废物污染防治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惠州生态环境局备案,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演练记录上传智慧监管平台。
惠州企业实操案例解析
(一)案例背景
惠州某石油开采企业位于惠州港周边油田区块,主要从事原油开采和储存业务,2024 年第三季度在联合站储罐清理过程中产生约 12 吨黑褐色黏稠油泥,初步判定为 071-001-08 废物,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与分类处置。
(二)鉴别与分类实操过程
前期准备:企业环保专员梳理废物产生工艺(储罐底部沉积)、储存现状(临时密封储罐存放,未混存),收集储罐清洗记录和油田化学药剂 MSDS,确认未添加含砷、汞等特殊药剂;
委托备案:通过惠州市危险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委托广东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展鉴别,提交《产废申报登记表》和工艺说明,3 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核;
样品采集:鉴别机构按 HJ298-2019 要求,在储罐上中下三层布设 6 个采样点位,采集 6 个份样(每个 1.5kg),密封后 4℃冷藏运输至实验室;
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浸出毒性(铅、镉、铬、苯、萘)、闪点、pH 值、矿物油含量,采用 ICP-MS 法和 GC-MS 法检测,检测周期 8 个工作日;
结果判定:检测结果显示,闪点为 52℃(≤60℃),苯浸出浓度 0.08mg/L(≤0.1mg/L),铅浸出浓度 3.2mg/L(≤5mg/L),矿物油含量 35%,判定为 “易燃性主导型 + 高含油类” 废物;
分类贮存:企业在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独立防爆区域,使用密封防爆储罐贮存该批废物,设置 “071-001-08 易燃危险废物 高含油类” 标识,建立专项贮存台账;
转移处置:通过平台查询选择大亚湾石化区废油回收中心(持有 HW08 类经营许可证),填报市内转移联单,委托具备防爆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运输路线避开惠州西湖生态保护区,Zui终通过蒸馏工艺回收矿物油约 4.2 吨,残渣按规范处置。
(三)案例合规要点
采样环节覆盖储罐不同层级,确保样品代表性,避免因采样片面导致结果误判;
检测项目完整覆盖四大危险特性,未遗漏惠州额外要求的矿物油含量检测;
分类时明确一级和二级分类结果,为处置方式选择提供精准依据;
全程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委托、转移联单填报,符合惠州属地管理要求。
常见问题与合规建议
(一)常见合规风险点
鉴别机构选择不当:委托未在平台备案的机构,导致鉴别报告不被惠州生态环境局认可;
采样不规范:仅在单一位置采样,样品不具代表性,或未密封保存导致有机物挥发;
混存导致分类错误:将 071-001-08 废物与钻井泥浆混合贮存,无法准确判定废物属性;
转移联单填写错误:误填废物代码为 071-002-08 或 251-001-08,导致转移行为不合规;
贮存设施不达标:易燃性废物未使用防爆储罐,或贮存区域未设置防渗设施。
(二)合规管理建议
建立专项管理体系:企业应设立危险废物管理专员,负责 071-001-08 废物的鉴别、分类、备案、转移全流程管理,定期参加惠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合规培训;
强化源头管控:优化储罐清理工艺,减少油泥产生量,选择低毒、低残留的油田化学药剂,从源头降低污染物含量;
规范台账管理:建立 “产生 - 鉴别 - 分类 - 贮存 - 转移 - 处置” 全链条台账,确保每一批次废物可追溯,台账数据与智慧监管平台一致;
定期自查整改:每季度对照惠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核查鉴别报告有效性、分类准确性、贮存设施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沟通对接:主动与惠州生态环境局固废管理科和属地环保所沟通,及时了解政策更新动态,重大项目可提前申请专家指导。
071-001-08 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的准确鉴别与规范分类,是惠州石油开采企业环保合规的核心要求,也是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随着惠州 “无废城市” 建设的深入推进和环保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企业必须摒弃 “重生产、轻环保” 的理念,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贯穿生产全流程。
本文构建的鉴别分类体系,既严格遵循国家统一标准,又充分结合惠州本地政策要求和产业实际,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希望惠州相关企业能以本文为指引,建立科学完善的危险特性鉴别与分类管理机制,选择合规鉴别机构和处置企业,确保每一批次 071-001-08 废物都得到安全、规范处置。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