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对“071-001-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产生企业(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解析
前言
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废矿物油(废物类别代码:071-001-08)在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冶金化工等行业的使用量和产生量逐年上升。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列明的危险废物类别之一,具有毒性和易燃性,若管理不当,极易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为加强废矿物油及其含废矿物油废物(以下简称“废矿物油类危废”)的全过程监管,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产生废矿物油类危废的企业(以下简称“产废单位”)明确了严格的主体责任要求。
本文将围绕“071-001-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系统梳理其在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管理等各环节的法律责任、义务与监管要求,并结合博罗县的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合规建议和操作指南。
废矿物油类危废的基本定义与分类
1. 废矿物油的定义
废矿物油是指从石油提炼加工过程中获得的、用于润滑、冷却、绝缘等用途,且在使用过程中因污染、氧化、变质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矿物油,主要包括:
废润滑油(如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
废变压器油
废压缩机油
含矿物油的废油渣、油泥、滤芯、油桶等
2. 危废代码与属性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矿物油的危废代码为:
危废代码 | 名称 | 危险特性 |
071-001-08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T(毒性)、I(易燃性) |
博罗县废矿物油类危废的产生现状
博罗县作为珠三角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拥有大量机械制造、汽车维修、电力设备、金属加工等企业,废矿物油的年产生量持续增长。根据博罗县生态环境局的统计:
年份 | 废矿物油产生量(吨) | 主要产生行业 |
2021 | 1,820 | 汽车维修、机械制造、电力设备 |
2022 | 2,050 | 汽车维修、金属加工、工业制造 |
2023 | 2,300 | 工业制造、交通运输、机械维修 |
为加强对该类危废的监管,博罗县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危废管理。
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内容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博罗县生态环境局的实际监管要求,产废单位在废矿物油类危废管理中应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一)依法申报登记责任
责任内容 | 法律依据 | 博罗县具体要求 |
建立危废管理台账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8条 | 企业必须如实记录废矿物油的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信息 |
年度申报登记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0条 | 每年1月31日前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完成危废年度申报 |
电子转移联单申报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危废转移必须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联单系统申报 |
(二)规范贮存管理责任
责任内容 | 法律依据 | 博罗县具体要求 |
建设专用危废贮存设施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 必须设置防渗、防火、防漏、通风良好的危废仓库 |
设置标识标志 | 《危险废物标识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 所有危废包装容器、贮存设施应设置统一的危废标识 |
分类分区管理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1条 | 不同种类的危废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
定期检查与维护 | 博罗县生态环境局专项检查要求 |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贮存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在案 |
(三)合法转移与处置责任
责任内容 | 法律依据 | 博罗县具体要求 |
选择有资质的处置单位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13条 | 必须委托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
使用电子转移联单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23条 | 所有废矿物油转移必须通过“一物一码”电子联单系统进行 |
签订转移合同 | 企业内部合规管理要求 | 必须与运输、处置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责任 |
转移前备案 | 博罗县生态环境局监管要求 | 跨市、跨省转移需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四)环境风险防控责任
责任内容 | 法律依据 | 博罗县具体要求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 应制定并备案危废泄漏、火灾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配备应急物资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 危废仓库应配备灭火器、吸附材料、围堰等应急物资 |
开展应急演练 | 博罗县生态环境局年度检查重点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危废泄漏应急演练并留存记录 |
(五)信息公开与培训责任
责任内容 | 法律依据 | 博罗县具体要求 |
公开危废管理信息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2条 | 应通过企业官网、公告栏等形式公开危废管理信息 |
开展员工培训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 | 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危废管理培训,培训记录存档 |
博罗县对产废单位的监管措施
为确保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博罗县生态环境局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
监管措施 | 内容说明 |
专项执法检查 | 每季度组织一次针对废矿物油类危废企业的专项检查 |
飞行检查 | 不定期突击检查企业危废管理情况 |
联合执法 | 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转移、处置行为 |
信用惩戒机制 | 对违法企业纳入“环境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等 |
信息公开公示 | 在“博罗县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开企业危废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企业合规建议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避免因危废管理不规范而受到处罚,建议如下:
合规建议 | 说明 |
建立完整的危废管理制度 | 制定危废管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 |
推行信息化管理 | 使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进行电子台账、电子联单管理 |
定期开展自查整改 | 每月对危废仓库、转移记录、培训记录等进行自查 |
加强员工培训 | 组织员工学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规 |
选择合法处置单位 | 定期核查处置单位的资质、运输单位的合规性 |
典型案例分析(博罗县近年执法案例)
案例编号 | 企业名称 | 违法行为 | 处理结果 |
2023-A01 | 某汽车修理厂 | 未按规定申报废矿物油产生量 | 罚款2万元,责令限期整改 |
2023-B02 | 某机械制造公司 | 将废矿物油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 | 罚款10万元,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2023-C03 | 某物流公司 | 危废仓库未设置标识标志 | 罚款1万元,责令限期整改 |
2023-D04 | 某电力设备公司 | 未使用电子联单转移废矿物油 | 罚款3万元,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 |
废矿物油类危废(071-001-08)的管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罗县作为制造业大县,产废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必须严格落实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废矿物油从产生到Zui终处置的全过程合法、合规、安全。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博罗县正不断强化对废矿物油类危废的监管力度,推动企业依法履行环保义务,防范环境风险。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项主体责任,提升自身危废管理水平,为建设“绿色博罗、生态博罗”贡献力量。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