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仲恺252-009-11精(蒸)馏残渣危废产废单位主体责任详解

更新:2026-01-12 08:38 编号:45733067 发布IP:27.40.78.205 浏览: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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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置,危废收运,危废平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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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理,危险废物,危废处置,广东危废,惠州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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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仲恺252-009-11精(蒸)馏残渣危废产废单位主体责任详解

一、引言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管理已成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精(蒸)馏残渣(废物代码:252-009-11)作为化工、医药、石油炼制等行业常见的危废类别,具有毒性、反应性、易燃性等特性,若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仲恺高新区”)作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工业聚集区,集聚了大量涉及危废产生的企业。为加强危废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本文围绕252-009-11类危废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进行系统阐述,明确企业在危废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中的法律义务和管理要求,助力企业实现合规运营。

二、252-009-11危废简介

2.1 危废代码与定义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52-009-11类危废的定义为:

“有机化学品生产过程中蒸馏、精馏、分馏、反应等工艺过程产生的残渣,含有机物、有毒物质或反应性物质。”

该类危废主要来源于化工、医药、农药、石油炼制等行业的生产过程,具有以下特点:

  • 成分复杂:可能含有苯系物、卤代烃、芳香胺等有毒有机物;

  • 危害性高:具有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

  • 易燃易爆:部分残渣残留可燃性溶剂;

  • 环境持久性:不易自然降解,易在环境中累积。

2.2 在仲恺高新区的分布情况

仲恺高新区是广东省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地,相关企业数量众多。据统计,区内涉及252-009-11类危废产生的企业超过200家,年产生量超过1000吨。主要行业包括:

行业类别

代表企业类型

医药制造

原料药合成、中间体生产企业

化工生产

有机溶剂使用、化工合成企业

精细化工

染料、涂料、香料等生产企业

石油炼制

石化副产品处理企业

三、252-009-11危废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52-009-11类危废的产废单位(即企业)应承担以下主体责任:

3.1 危废申报登记责任

责任内容

法规依据

具体要求

危废申报登记

《固废法》第78条

企业应每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

申报平台

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申报、变更申报、临时申报等

申报频率

年度申报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上一年度申报

3.2 危废标识与台账管理责任

责任内容

法规依据

具体要求

危废标识

《固废法》第77条

所有危废容器、包装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规范的危废标签,标明废物名称、类别、产生时间、危险特性等信息

台账记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8条

建立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台账,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可追溯

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危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

3.3 危废贮存管理责任

责任内容

法规依据

具体要求

贮存设施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建设符合规范的危废贮存场所,设置防渗、防漏、防扬散、防火等设施

分类贮存

《固废法》第81条

不同类别危废应分区存放,不得混合贮存

贮存时间

《固废法》第81条

危废贮存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期的应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3.4 危废转移管理责任

责任内容

法规依据

具体要求

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转移危废必须填写电子或纸质转移联单,确保全过程可追溯

运输单位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签订运输合同

接收单位

《固废法》第82条

转移至具备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非法转移或倾倒

3.5 危废处置与利用责任

责任内容

法规依据

具体要求

自行利用

《固废法》第83条

企业如具备危废利用能力,需依法申请危废经营许可证,并确保达标排放

委托处置

《固废法》第82条

委托第三方单位处置的,应选择具备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并签订处置合同

处置去向

《固废法》第82条

企业应对处置去向进行跟踪,确保处置单位合法合规

HW46含镍废物

3.6 危废事故应急与信息公开责任

责任内容

法规依据

具体要求

应急预案

《固废法》第85条

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应急演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危废事故应急演练

信息公开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应依法公开危废产生、处置、转移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的法律后果

未履行行为

法律依据

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申报或虚假申报

《固废法》第112条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治

未设置危废标识

《固废法》第112条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未建立台账或记录不完整

《固废法》第112条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转移、倾倒危废

《固废法》第112条、《刑法》第338条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期贮存危废

《固废法》第116条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治

未制定应急预案或未演练

《固废法》第118条

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议

为帮助仲恺高新区252-009-11类危废产废单位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管理环节

建议措施

申报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危废申报,定期更新数据,确保数据准确

贮存管理

升级贮存设施,落实分区管理,建立危废出入库台账

转移管理

建立合作单位资质审查机制,定期评估运输和处置单位

利用管理

鼓励企业开展危废资源化利用,提升循环利用水平

应急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人员培训

开展危废管理专项培训,提升全员环保意识与合规能力

六、仲恺高新区危废监管现状与政策支持

仲恺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加强危废监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要措施包括:

监管措施

内容说明

执法检查

定期开展危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

平台监管

依托“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全流程监管

信用管理

将企业危废管理情况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政策引导

鼓励企业开展危废资源化利用、绿色生产认证等

仲恺高新区还出台多项政策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包括:

支持政策

内容说明

环保专项资金

对开展危废资源化、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

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支持

技术支持

提供危废管理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

七、

252-009-11类精(蒸)馏残渣作为典型的危险废物,具有高度危害性和管理复杂性。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作为工业集中区,相关企业数量众多、危废产生量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HW06废有机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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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5年09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钟贵艳
注册资本50
主营产品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简介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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