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惠州 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不含金属桶)合规管理指南
引言:废矿物油废物合规管理的 “惠州命题”
广东惠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工业基地,聚集了电子制造、石油化工、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等多个高产值产业。这些产业在生产运营中,会持续产生以 “900-24908” 为代码的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 —— 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油等(不含盛装废物的金属桶)。这类废物因含有多环芳烃、重金属、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若鉴别不精准、分类不规范,随意处置或排放,会对土壤、地下水、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威胁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及广东省、惠州市相关环保规定,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不含金属桶)的危险特性鉴别与分类是企业合规经营的 “第一道门槛”。错误的鉴别结果或不规范的分类方式,可能导致企业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本文结合惠州地区产业特点、环保监管要求,详细拆解 900-24908 废矿物油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流程、分类标准、实操要点及地方合规要求,为惠州企业提供 “可落地、可执行” 的全流程指南。
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不含金属桶)的界定
精准界定废物范围是危险特性鉴别与分类的前提。企业需先明确 “900-24908” 代码对应的废物类型、产生来源及排除项,避免因界定模糊导致后续鉴别分类出现偏差。
(一)废物代码定义与核心范围
“900-24908” 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危险废物代码,对应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其核心范围包括:
各类工业设备(如机床、压缩机、发动机)更换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油;
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油、废冷却油(含矿物油成分);
汽车、船舶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变速箱油;
矿物油炼制、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废油渣(不含金属桶等盛装容器);
含矿物油的清洗废液、吸附棉、过滤介质等废物。
(二)惠州地区主要产生来源
结合惠州产业结构,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的产生主体集中在三大领域:
产生领域 | 典型企业类型 | 主要废物形态 | 产生环节 |
石油化工 | 炼油企业、化工园区配套企业 | 废油泥、废矿物油、含油废液 | 油品炼制、储存、设备维护 |
电子制造 | 电路板生产厂、电子元器件加工厂 | 废切削油、废冷却油、含油吸附棉 | 机械加工、精密仪器清洗 |
汽车与机械制造 | 汽车零部件厂、机床加工厂、汽车维修站 |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油 | 设备润滑、汽车保养、零件加工 |
通用工业 | 空压机站、制冷设备运维企业 | 废润滑油、废冷冻油 | 设备定期更换、故障维修 |
(三)关键排除项:不含金属桶的明确界定
本指南聚焦 “不含金属桶” 的 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需特别区分以下排除项:
盛装废矿物油的金属桶:若金属桶未被污染,属于可回收一般固体废物;若桶内壁残留废矿物油且未清洗,应按 “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管理,不属于 900-24908 代码范畴。
含矿物油的危险化学品废物:若废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物质,需优先按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管理,再叠加危险废物鉴别要求。
已再生利用达标后的产物:经合规再生工艺处理后,符合国家油品标准的再生油,不属于危险废物,无需按 900-24908 代码管理。
危险特性鉴别依据与核心标准
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统一标准和地方监管要求,确保鉴别结果具备法律效力,可被认可。
(一)核心法律与政策依据
依据类型 | 具体文件名称 | 核心作用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明确危险废物鉴别、分类、处置的法定责任 |
部门规章 | 《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65 号) | 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流程、主体、结果应用 |
国家标准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 规定危险废物鉴别的通用要求和判定规则 |
国家标准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 | 明确腐蚀性危险特性的检测方法和限值 |
国家标准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3-2007) | 明确易燃性危险特性的检测方法和限值 |
国家标准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 | 明确毒性物质(重金属、有机物等)的检测项目和限值 |
地方规定 | 《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实施细则》 | 细化广东省内危险废物鉴别的申报、检测机构要求 |
地方规定 | 《惠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明确惠州市废矿物油废物的监管重点和处罚标准 |
(二)鉴别核心原则
名录优先原则:900-24908 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若企业能证明废物未列入名录豁免清单,且经鉴别不具备任何危险特性,可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若无法证明,默认按危险废物管理。
特性导向原则:鉴别需聚焦 “腐蚀性、易燃性、毒性、反应性” 四大危险特性,其中 900-24908 废矿物油废物Zui常涉及腐蚀性、易燃性和毒性。
属地适配原则:惠州企业的鉴别报告需符合广东省、惠州市要求,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采样流程需满足地方监管规范。
危险特性鉴别全流程规范(惠州企业实操版)
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需遵循 “前期准备→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报告编制” 的闭环流程,每个环节都需规范操作,避免因流程瑕疵导致鉴别结果无效。
(一)前期准备阶段:基础信息核查与方案制定
1. 基础信息收集
企业需提前整理以下信息,为鉴别提供依据:
废物产生工艺:详细说明生产环节、原料、添加剂、设备类型等;
废物基本特性:外观(颜色、状态、气味)、产生量、储存方式、去向;
历史检测数据:若有过往检测报告,需提供完整数据(需注明检测机构、标准);
原料成分说明:矿物油原料的品牌、型号、成分表(重点标注添加剂、重金属含量)。
2. 现场勘查与风险评估
勘查内容:储存容器是否完好、有无泄漏、是否与其他废物混存;
风险评估:识别废物可能存在的危险特性(如含切削油的废物可能易燃,含添加剂的可能有毒);
惠州特殊要求:需记录储存地点的环保备案编号、防渗措施是否符合《惠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污染控制规范》。
3. 鉴别方案编制
方案需明确以下核心内容:
鉴别目的:确认是否具备危险特性、明确危险特性类型;
采样点位:根据储存容器数量、废物产生批次确定(单容器按上中下三点采样,多容器按随机抽样法);
检测项目:结合风险评估确定(常规必检项目 + 针对性选检项目);
检测机构:选择具备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 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且在惠州备案的机构(如惠州市环境监测站、广东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二)样品采集与保存:确保样品代表性与有效性
样品采集是鉴别结果准确性的关键,需严格遵循《固体废物 采样技术规范》(HJ/T 298-2019)及惠州地方要求。
1. 采样工具与防护装备
采样工具: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的采样瓶、采样勺、温度计、pH 试纸(避免金属工具污染样品);
防护装备:防化服、防毒面具、耐油手套、防护鞋(针对废矿物油的毒性和易燃性)。
2. 采样方法与数量
废物形态 | 采样方法 | 样品数量 | 保存要求 |
液态废矿物油(如废机油、废液压油) | 分层采样法:按容器深度上(1/3 处)、中(2/3 处)、下(底部上 10cm)三点采样,混合均匀 | 每份样品≥500mL,至少留存 3 份(检测 2 份,备用 1 份) | 密封后置于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保存期≥30 天 |
含油污泥、固态废物(如含油吸附棉) | 四分法采样:将废物平铺,划十字分为四等份,取对角两份混合,重复至满足样品量 | 每份样品≥1kg,至少留存 3 份 | 用密封袋包装,冷藏(0-4℃)保存,避免微生物分解 |
含油废液(如清洗废液) | 均匀采样法:搅拌均匀后直接采样 | 每份样品≥1000mL,至少留存 3 份 | 密封后常温保存,避免与空气长时间接触 |
3. 采样记录与标识
记录内容:采样日期、时间、地点、采样人、容器编号、废物外观、采样方法、天气情况;
样品标识:每个样品瓶 / 袋需粘贴标签,注明 “样品名称、企业名称、采样日期、样品编号、检测项目”;
惠州特殊要求:采样记录需经企业环保负责人和采样人员双签字,样品需附带《惠州市危险废物采样备案表》。
(三)检测项目确定:针对性覆盖核心危险特性
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的检测项目,需结合危险特性类型确定,常规必检项目与选检项目如下:
危险特性 | 必检项目 | 选检项目 | 检测标准 | 限值要求 |
腐蚀性 | pH 值、金属腐蚀速率(钢片) | - | GB 5085.1-2007 | pH≤2 或≥12.5;或钢片腐蚀速率≥6.35mm/a |
易燃性 | 闪点(闭口杯) | 燃点、爆炸极限 | GB 5085.3-2007 | 闪点≤60℃(属于易燃危险废物) |
毒性 | 重金属(铅、镉、汞、铬、砷)、总石油烃(TPH)、多环芳烃(PAHs,如苯并 [a] 芘) | 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 GB 5085.6-2007、HJ 890-2017 | 铅≤50mg/kg、镉≤10mg/kg、汞≤0.1mg/kg、苯并 [a] 芘≤1mg/kg |
反应性 | 遇水反应性、氧化性 | 爆炸性、腐蚀性反应 | GB 5085.2-2007 | 无明显反应性(900-24908 废物反应性风险较低,一般为选检) |

惠州地区补充检测要求
电子制造企业产生的废切削油:需额外检测 “卤代烃”(限值≤1000mg/kg),因惠州电子产业集中,重点监管含卤污染物;
化工园区产生的废油泥:需检测 “总铬及六价铬”(六价铬≤5mg/kg),避免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汽车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需检测 “硫含量”(限值≤0.5%),符合惠州机动车维修行业环保专项整治要求。
(四)实验室检测与结果判定
1. 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 CMA 资质,确保检测报告具备法律效力;
优先选择具备 CNAS 资质且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的机构,避免报告不被地方认可;
惠州本地推荐机构:惠州市环境监测站、广东广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广州)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2. 结果判定规则
若检测结果中任意一项符合危险特性限值要求,判定该批次废物为 “危险废物”;
若所有检测项目均不符合危险特性限值,且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豁免清单,判定为 “一般固体废物”;
若废物属于 900-24908 代码,但经鉴别不具备危险特性,企业需将鉴别报告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3. 判定结果示例
企业类型 | 废物形态 | 检测项目结果 | 判定 | 管理类别 |
汽车维修站 | 液态废机油 | 闪点 52℃(≤60℃)、铅含量 35mg/kg(≤50mg/kg) | 具备易燃性危险特性 | 危险废物(900-24908) |
电子厂 | 废切削油 | pH 值 7.2、闪点 78℃、重金属均未检出、卤代烃 850mg/kg(≤1000mg/kg) | 不具备任何危险特性 | 一般固体废物(需备案) |
化工园区 | 废油泥 | 六价铬 6.8mg/kg(>5mg/kg)、总石油烃 25000mg/kg(>10000mg/kg) | 具备毒性危险特性 | 危险废物(900-24908) |
(五)鉴别报告编制与备案
1. 报告核心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备案编号;
废物信息:代码、名称、产生工艺、产生量、储存方式;
采样信息:采样日期、点位、方法、记录人;
检测信息:检测机构资质、检测项目、方法、仪器、结果;
判定是否为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类型、依据;
附件:采样照片、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企业环保备案证明。
2. 惠州地区备案流程
企业登录 “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填写《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备案表》;
上传鉴别报告、采样记录、检测机构资质等附件;
提交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应辖区分局(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分局);
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备案编号;
企业需将备案回执与鉴别报告一并存档,保存期≥5 年。
废物分类标准与差异化管理要求
根据危险特性鉴别结果,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不含金属桶)分为 “危险废物” 和 “一般固体废物” 两类,两类废物的储存、运输、处置要求差异显著,企业需严格区分。
(一)危险废物分类与管理要求
1. 分类细分(按危险特性)
危险特性类型 | 典型废物示例 | 管理标识 |
易燃性危险废物 |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油(闪点≤60℃) | 粘贴 “易燃危险废物” 标签(GB 18597-2001) |
毒性危险废物 | 含重金属的废油泥、含多环芳烃的废矿物油 | 粘贴 “毒性危险废物” 标签(GB 18597-2001) |
腐蚀性危险废物 | 含酸性添加剂的废润滑油(pH≤2) | 粘贴 “腐蚀性危险废物” 标签(GB 18597-2001) |
2. 储存管理要求
储存设施:需建设专用危险废物储存间,具备防渗、防漏、防雨、防火功能;
防渗要求:地面铺设 HDPE 防渗膜(厚度≥2mm),符合《惠州市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建设标准》;
分区存放:不同危险特性的废物分开存放,间距≥1m,避免混存反应;
台账记录: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台账》,记录废物名称、数量、入库日期、去向,保存期≥5 年。
3. 运输与处置要求
运输单位: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惠州本地合规运输企业如惠州市东江环保运输有限公司;
转移联单:通过 “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 申请电子转移联单,联单需随货同行,保存期≥5 年;
处置单位:需委托具备 900-24908 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惠州本地合规处置企业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惠州市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管理要求
1. 分类前提
经鉴别不具备任何危险特性;
已在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
未与其他危险废物混存污染。
2. 储存与运输
储存:使用专用密闭容器,标识 “一般固体废物 - 废矿物油类”,储存区域需硬化地面,避免渗漏;
运输:可委托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但需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泄漏、无遗撒;
台账:建立《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产生量、储存量、处置去向。
3. 处置途径
再生利用:委托具备一般固体废物再生资质的企业,回收其中的矿物油成分;
安全处置:送至惠州市指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如惠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禁止随意倾倒或焚烧。
(三)惠州地区分类管理特殊要求
管理环节 | 危险废物要求 | 一般固体废物要求 | 违规处罚标准 |
储存期限 | Zui长不超过 1 年,需延期的需报批准 | 无明确期限,但需及时处置 | 超期储存罚款 1-10 万元 |
转移申报 | 提前 3 天通过平台申报转移计划 | 无需申报,但需留存运输记录 | 未申报转移罚款 2-20 万元 |
处置备案 | 每年向报备处置情况 | 每季度报备处置情况 | 未报备罚款 1-5 万元 |
应急处置 | 需制定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需制定一般固体废物泄漏应急方案 | 未制定预案罚款 2-10 万元 |
惠州企业常见误区与合规案例分析
(一)常见鉴别与分类误区
误区类型 | 典型表现 | 潜在风险 | 纠正措施 |
界定误区 | 将含油金属桶纳入 900-24908 废物管理 | 导致分类错误,金属桶处置不合规 | 区分废物与包装物,金属桶按 900-041-49 代码管理 |
检测误区 | 仅检测 pH 值和闪点,未检测重金属 | 遗漏毒性危险特性,环保抽检不合格 | 按本文表 3 要求完成必检项目,电子、化工企业加选针对性项目 |
机构误区 | 选择无 CMA 资质的机构检测 | 报告无法律效力,不予认可 | 优先选择惠州本地具备 CMA+CNAS 资质的机构 |
备案误区 | 鉴别为一般固体废物后未备案 | 按 “未按规定管理危险废物” 处罚 | 及时在广东省固废平台完成备案,获取备案编号 |
混存误区 | 不同危险特性的废矿物油混存 | 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加重污染 | 按危险特性分区存放,设置明显标识 |
(二)合规案例:惠州某电子厂 900-24908 废切削油鉴别分类实操
1. 企业背景
惠州某电路板生产企业,主要生产手机电路板,生产过程中使用切削油进行精密加工,每月产生约 5 吨废切削油(不含金属桶),废物代码 900-24908。
2. 鉴别流程执行
前期准备:收集切削油原料成分表(含矿物油、聚乙二醇添加剂)、生产工艺说明,确认储存方式为专用密闭铁桶;
采样:按 3 个储存桶,每个桶上中下三点采样,混合后获取 500mL 样品,留存 3 份;
检测项目:必检项目(pH 值、闪点、重金属、总石油烃)+ 惠州补充项目(卤代烃);
检测结果:pH 值 6.8、闪点 72℃(>60℃)、重金属均未检出、总石油烃 8500mg/kg(≤10000mg/kg)、卤代烃 720mg/kg(≤1000mg/kg);
判定不具备任何危险特性,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备案:通过广东省固废平台提交报告,获得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备案编号。
3. 后续管理
储存:使用专用密闭塑料桶,标识 “一般固体废物 - 废切削油”,储存区域硬化地面;
运输:委托惠州某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留存运输合同和磅单;
处置:送至惠州某再生资源公司进行油成分回收,每季度报备处置情况。
4. 成果
企业未因废物管理问题被处罚,每年节约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约 15 万元(危险废物处置费约 3000 元 / 吨,一般固体废物约 1000 元 / 吨),符合惠州电子产业环保专项整治要求。
(三)反面案例:惠州某汽修厂因分类错误被罚
1. 违规事实
惠州某汽车维修厂将废机油(900-24908)与废刹车油(800-219-08)混存,未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直接委托无资质企业运输处置,被抽检发现。
2. 违规分析
混存不同代码危险废物,违反分类管理要求;
未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无法证明废物是否具备危险特性;
委托无资质企业处置,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 处罚结果
罚款 12 万元;
责令限期整改,完成鉴别与分类备案;
列入惠州市环保失信企业名单,后续抽检频率加倍。
惠州企业合规管理建议与风险防控
(一)内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制定《900-24908 废矿物油废物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生产部门负责分类收集,负责鉴别备案,后勤部门负责运输处置);
加强员工培训:定期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分类、储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记录保存≥3 年;
完善台账管理:使用 “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 在线记录台账,确保产生量、储存量、处置量一致,避免数据造假。
(二)鉴别与分类实操建议
定期鉴别: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危险特性鉴别,若生产工艺、原料发生变化,需及时重新鉴别;
采样规范:委托专业采样人员操作,避免因采样不规范导致检测结果偏差,惠州企业可联系本地检测机构提供采样服务;
应急准备:危险废物储存区域需配备灭火器、吸油毡、防渗沟等应急设施,定期开展泄漏应急演练。
(三)地方监管应对
关注政策更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会发布固体废物监管重点,企业需通过官网、公众号及时了解;
配合抽检工作:抽检时,主动提供鉴别报告、备案回执、台账等资料,避免拒绝检查导致加重处罚;
选择本地服务商:优先选择惠州本地的检测、运输、处置企业,便于沟通协调,且服务商更了解地方监管要求。
规范鉴别分类,助力惠州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900-24908 废矿物油及相关废物(不含金属桶)的危险特性鉴别与分类,是惠州企业环保合规的重要环节,也是保护当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关键举措。惠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要求日益严格,企业需摒弃 “重生产、轻环保” 的理念,将精准鉴别、规范分类贯穿废物管理全流程。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