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批件办理的一般流程讲解:
准备阶段:
企业需要全面了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的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对自身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确保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收集整理包括产品材料及配方、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生产设备清单、检验项目及检验设备清单、标签说明书、与饮用水接触的主要材料的卫生许可批件或检验报告、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彩色照片等一系列材料。
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规划部门核定的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等相关条件。
申请提交: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受理环节:
如果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窗口会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若申请事项不属于该窗口职权范围,也会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
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窗口会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会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收件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阶段: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此过程可能会根据需要组织实地核查和技术审查等特殊程序,特殊程序总时限可能达到60 个工作日。
决定阶段: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如果申请符合规定,将准予许可;若不符合,则不予许可。
制证与送达:
若准予许可,会制作相关的许可批件。申请人可根据自己选择的方式,如窗口领取、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获取许可批件;若不予许可,也会将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