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化妆品备案所需信息如下: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由负责生产该产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所持有的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需提供由化妆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化妆品所用的原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
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需提供由化妆品生产企业与境内责任人签署的包含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要求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产品标签样稿:需提供完整、清晰的产品标签样稿,包括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
产品实物照片:需提供产品的实物照片,照片应清晰显示产品的包装、标签、形态等特征。
具体来说,惠州二类医疗器械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申请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资料。
然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部门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将颁发《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