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4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三、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域名证书原件彩扫件
3、2名医药专业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简历彩扫件
4、要求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纯内资公司
5、1名网站负责人
6、网站上传的药品信息的厂家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