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验:
是指企业为了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监督和判定,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依据标准或合同约定对产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给委托人,检验结果一般仅对来样负责。
(1)无论采取何种做法,均需提供由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型式检验检验报告(四川都江堰);
(2)实际工程中,现场风管的耐火极限做法应与所提供的检验报告中送检样品的做法一致;
(3)风管不同耐火极限的做法和用料一般不同;
(4)应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要求,若报告中两者时间不一致,应取*小值作为风管的耐火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