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多环芳烃PAHs检测 塑料 橡胶制品等
多环芳烃PAHs检测
多环芳烃即为PAHs(Polycyclic AromaticHydrocarbons)是分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芳香环的烃类化合物,包括萘、蒽、菲等150余种物质,有潜在致癌性,其中苯并[a]芘是个被发现的强致癌性PAH,故常以苯并[a]芘作为多环芳烃的代表,它占全部致癌性多环芳烃1%-20%。
PAHs对人体的主要危害部位是呼吸道和皮肤。人们长期处于多环芳烃污染的环境中,可引起急性或慢性伤害。常见症状有日旋光性皮炎,痤疮型皮炎、毛囊炎及疣状生物等。多环芳烃落在植物叶片上.会堵塞叶片呼吸孔,使其变色,萎缩,卷曲,直至脱落,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结果。例如:受多环芳烃污染的大豆叶片发红.离植掉落,使果荚很小或不结粒。
而多环芳烃对动物的致癌作用也早已被试验所证实。动物试验证明:多环芳烃对小白鼠有全身反应.如受日光作用,可加快小白鼠死亡。当多环芳烃质量浓度为0.01mg/L 时,小白鼠条件反射活动有显著变化。
PAHs通常存在于石化产品、橡胶、塑料、润滑油、防锈油、木炭、原油、木榴油、焦油、药物、染料、农药、脱膜剂、电容电解液、矿物油、柏油、杀虫剂、杀菌剂、蚊香、不完全燃烧的有机化合物中。
在制鞋工业中,PAHs通常作为添加剂或加工助剂进入生产环节。如橡胶中由于填料的大量使用而须加入增塑剂以保持其必须的柔软性,塑料制品在成模的时候为避免和模具之间可能的黏附而需加入脱膜剂;这些增塑剂或脱膜剂中均可能含有PAHs。
目前为止,欧盟已经出台指令2005/69/EC对轮胎橡胶中的8种PAHs的含量提出了法规上的要求;而对于其它领域可能涉及到PAHs的材料的使用目前虽尚无明确法规要求,但自2005年开始,欧盟一些大的贸易商及相关行业机构自行组织起来,要求对在欧盟销售的工具和电器进行限量控制,以降低可能的PAHs所带来的危害。
德国多环芳烃(PAH)要求重大变更
2014年8月,德国技术设备及消费品委员会(ATAV)公布了需要进行GS认证产品的多环芳烃(PAH)的管控要求,其生效时间为2015年7月1日。
受影响的产品主要为:
需要申请GS认证的电子电器、玩具、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械等产品。
新要求的变化非常大,标准更为严苛,主要变更有:
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均按照玩具标准2009/48/EC分别划分为两类(2009/48/EC范围内的玩具和其它类产品),并分别赋予了限值;
原标准仅规定了18种PAH的总量限值以及苯并(a)芘的限值,新标准则增加了针对苯并(e)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萘等10种PAH的限值,以及规范了苊烯、苊、芴、菲、芘、蒽、荧蒽7种PAH的总量限值;
新标准对苯并(a)芘在第二、三类产品中的要求限值更低;
新标准对18种PAH的总量限值要求更低。
执行时间表
自2015年7月1日起发行的GS证书必须符合新要求;
2015年7月1日前已签发的GS证书(含子证,不含新PAH要求),证书有效期为下次验厂之前,迟不超过2016年6月30日;
自2015年7月1日起,针对现有的GS证书重新发放新的证书:
(1)对于非技术性的更新(如更改公司名、地址或证书持证者),证书有效期为下次验厂之前,迟不超过2016年6月30日;
(2)对于新签发的子证及其对应的主证证书,证书有效期至下次验厂之前,迟不超过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