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惠州惠阳镇隆镇对252-004-11精(蒸)馏残渣产生企业(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分析
背景介绍
随着化工、制药、涂料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已成为多个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区域之一。其中,252-004-11精(蒸)馏残渣(HW11类危险废物)作为一种典型的有机蒸馏残渣,广泛存在于化工精馏、溶剂回收等生产过程中。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52-004-11定义为:
“从有机物精馏、蒸馏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含有苯系物、卤代烃、多环芳烃等有毒有害物质,具有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
该类废物被列入《危险废物名录》HW11类,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
适用范围
本分析适用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范围内,涉及HW11类252-004-11精(蒸)馏残渣的所有产废企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化工制造企业;
溶剂回收企业;
涂料、油墨生产企业;
制药企业;
第三方环保处理服务企业。
产废单位的主体责任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3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产废单位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承担主体责任,具体包括以下九大核心责任:
序号 | 责任类别 | 简要说明 |
1 | 制度建设责任 |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内部管理制度 |
2 | 识别与分类责任 | 对产生的废物进行识别、分类并确定是否为危险废物 |
3 | 贮存管理责任 | 按照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防止环境污染 |
4 | 转移联单管理责任 | 使用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确保运输合法合规 |
5 | 利用处置责任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或自行合法处理 |
6 | 申报登记责任 | 按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 |
7 | 环评与排污许可责任 | 纳入环评管理,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
8 | 应急管理责任 |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演练 |
9 | 信息公开与培训责任 | 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对员工进行环保培训 |
主体责任详解
4.1 制度建设责任
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包括: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
危废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处置流程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人制度;
危废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危废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建议: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危废管理,设立危废管理岗位,并与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签订规范协议。
4.2 识别与分类责任
企业需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残渣、废包装物等进行识别,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对于HW11类252-004-11精(蒸)馏残渣,应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进行检测与判断。
注意:若企业自行无法判断,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危废鉴别。
4.3 贮存管理责任
企业应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满足以下要求:
贮存场所应为封闭式,有防雨、防渗、防火措施;
地面应做防渗处理(如环氧树脂涂层、HDPE膜);
贮存容器应有明显标识(危险废物标签);
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应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贮存设施应配备泄漏收集装置、灭火器等应急设备。
要求项 | 具体要求 |
贮存容器 | 使用防泄漏、耐腐蚀、密封良好的容器 |
贮存标识 | 设置国家标准危险废物标签,标明废物名称、代码、危险特性、产生日期等信息 |
贮存时间 | 不得超过1年,超期需报批 |
管理记录 | 每日记录进出库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
4.4 转移联单管理责任
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企业转移HW11类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电子转移联单,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联单流程 | 具体要求 |
联单申请 | 由产废单位在系统中发起转移申请,填写废物名称、数量、接收单位等信息 |
接收单位确认 | 接收单位在系统中确认接收,并安排运输 |
运输过程监管 | 运输车辆需具有危废运输资质,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 |
联单闭环 | 废物接收后,系统自动闭环,形成完整转移记录 |
注意:未使用电子联单或联单未闭环的,将视为违法行为。

4.5 利用处置责任
企业应确保HW11类危险废物合法、安全处置,途径包括:
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或处置;
自行处置需取得相关许可,并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禁止非法倾倒、填埋、焚烧、买卖、转让危险废物。
建议:选择具备“HW11”类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索取处置凭证。
4.6 申报登记责任
企业应每年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申报内容包括:
年度产生量;
转移量、接收单位;
贮存量;
利用量或处置方式;
管理台账记录等。
申报平台: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生态环境部“一企一档”系统。
4.7 环评与排污许可责任
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涉及HW11类废物的企业必须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管理;
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中明确危废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内容开展生产与危废管理活动。
4.8 应急管理责任
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等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演练计划与记录;
与政府应急管理系统的联动机制。
备案要求:预案应向惠阳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4.9 信息公开与培训责任
企业应履行以下社会责任:
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如在企业官网、政府平台);
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包括:
危废分类识别;
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处置知识;
法律法规要求等。
培训记录:应保存培训签到表、培训内容、培训照片等资料备查。
常见违法行为与处罚
企业在HW11类危险废物管理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
违法行为类型 | 法律后果 |
未建立危废管理台账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未使用电子转移联单 |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
未依法申报危废信息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超期贮存危险废物 |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非法倾倒、买卖、转移危废 | 涉嫌环境污染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责令停止排污,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依据法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2条、第114条等。
监管与执法趋势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不断提升,广东省及惠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危险废物监管日趋严格。未来监管重点包括:
推广使用电子联单系统,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谁产生、谁负责”;
加大对非法处置、跨省转移、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推进“智慧环保”建设,推动企业数据联网、在线监控。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16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钟贵艳 | ||
| 注册资本 | 50 | ||
| 主营产品 |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电池相关检测,环境安全检测,电子电器产品和材料可靠性,商城质检,环境检测、金属材料分析,纺织品、鞋类、皮革检测,玩具产品检测,建材与轻工产品检测,食品、药品、化妆品 | ||
| 经营范围 | 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产品、玩具、服装、厨卫用品、工业用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农产品、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中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英文"zhongketechnicalservices(shenzhen)co.,ltd",简称"cst")是一家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与国际、国内各行业众多知名大型企业,长期保持着友好合作关系,为合作伙伴提供全面的检测技术服务,并深入参与产品研发过程,承担重要研发检测及数据分析工作,检 ... | ||









